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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与法定代表人借款未承诺贷款利息,可认为当期银行贷款利率吗

银行 2020-03-27 08: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约定借款利息能否主张逾期还款利息?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即使双方没有约定借款利息,出借人也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贷,出借人也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民间借贷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按照法律,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欠条上利息多少的合法的吗,借条上写利息是合法的,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 银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又称为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贷合同,它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借用人(又称贷款人、借款人)之间关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货币出借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银行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借款合同的一般特征。但银行借贷合同又不同于公民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具有民间贷款合同所不具有的以下法律特征:  
    (一)借款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二)借款合同是转移货币处分权的合同。  
    (三)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  
    (四)银行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  
    (五)银行借款合同的标的只能是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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