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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你好,我想问一下有关拆除房子的事情。 一个人头上有两间房子,都在拆迁范围内,政府只赔偿一间房地产,说另一间不在一起,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0-04-01 0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 各地政策不一,具体到 国土资源局 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参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拆迁赔偿怎么赔,这个和当地的经济、人均收入水平有关系。以下内容可供您参考下。 为加强本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市物价局、市建委和市房地资源局近日发出通知,对XX市城市住房拆迁市场价补偿安置中的价格补贴标准作出规定。
      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平均市场单价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按其划定的区域范围定期公布。   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或等于最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标准为最低补偿单价×补贴系数;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标准为(最低补偿单价×2-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补贴系数。
    补贴系数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公布,每个经划定公布的区域只能设定一个系数;价格补贴低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元的,按200元计算。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价格补贴均适用本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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