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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工作,沒有签合同,手指头出现意外断裂2根,如何赔付

合同纠纷 2020-04-12 08: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
    一、合同订立的过程是什么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订立合同的程序主要有: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
    2、资信审查。
    3、洽谈协商。
    4、拟定合同文书。
    有的合同,根据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则必须在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
  • 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设备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
    (二)关于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设备安装技术方案
    (三)关于价格调整条款
    (四)关于争端的解决
    一般解决争端的方式有:争端双方谈判解决或通过第三者调解,争端裁决委员会裁决以及通过仲裁和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设备合同中根据双方的协商规定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争端解决方式,同时应规定终局方式,一般最为常用的法律解决程序是仲裁,且应规定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仲裁和诉讼只能二选一。
    由于仲裁的性质不同于诉讼,仲裁只能根据争端双方事先订立的仲裁协议进行,因此业主和供应商应在合同中列入仲裁条款,在该条款中就仲裁的范围、仲裁效力、仲裁地点与机构等作出规定。
    (五)其他有关改善合同条款的问题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就是合理预见原则,又叫可预见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
      
    2、预见的时间是合同订立时;
      
    3、预见的内容是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
      
    4、判断违约方能否预见的标准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即通常以同类型的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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