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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跟他人争执,欲望之中打过另一方两耳光,沒有进行一切比较严重损害,另一方规定理赔三千块钱,不然将被拘押十五天,我想问一下就两耳光我必须赔付那么多吗?倘若不赔付我该承担如何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 2020-03-28 1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因为紧急避险而造成的,这个时候一般行为人是可以不赔偿的。但现实中,给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更多时候都是要进行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对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随机标准,而不是规定一个最高赔偿限额或固定的标准
  • 欠钱不能还被判刑后仍然需要偿还债务。判刑属于刑事责任,偿还债务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判刑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
    判刑后,有能力偿还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
  • 致使被害人重伤,在不赔偿的情况下,依法是三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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