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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时不幸从八楼掉下,但是公司没有对工地进行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我出事后公司出钱医我,还没医好的前提下,公司去不管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和公司签订了一次性补偿协议书,这点钱根本不够医我。我去工伤认定,公司去不认,我应该有那些证据才能认定为工伤

劳动纠纷 2018-08-31 09: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建议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按事假处理不合理,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如果公司不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以法律形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工伤事故发生后留存、收集重要证据要注意以下六个方面:
    (一)现场和书证的保存。
    1.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其亲属或同事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第一现场。
    对于可能迅速消失的物证或者现场,如果不适合或者不方便申请证据保全或者证据公证的话,可以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来保护现场,或者邀请目击证人对物证和现场进行见证,制作见证笔录。对于物证和现场的录像和拍照应当尽量详细和全面,以免遗漏或疏忽有关的事实或者细节,造成证明力的降低。例如,对工伤职工受伤的部位进行不同角度、不同比例的拍照,以便尽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受伤情况。当事人在邀请见证人作证时,应当尽量邀请那些社会评价比较高、社会影响好的人来见证。当然,如果当事人对于现场的环境和人物并不熟悉,或者在场的人不愿意配合见证的,应当及时寻求有关行政机关的帮助,比如通过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到现场调查,以便保存证据。
    2.送医治疗的,最好送往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有协议的医院治疗,如果路途太远、情况紧急,可以就近治疗,但最好能够及时转院治疗。
    治疗期间,如果是单位支付治疗费用,单位会要求保留相关的医疗票据,但职工应当要求一份复印件,以备后用。如果是职工自行支付医疗费用,则应当在结算费用的时候,仔细阅读病历、手术记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住院记录等文件的内容,包括核实其登记的工伤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单位、入院陈述等内容是否有误;若有误,应当及时指出,要求医院重新出具,或者进行修改后在修改的地方加盖医院公章。在劳动仲裁和诉讼阶段,职工往往需要到就诊过的医院复印病案材料。在复印资料的时候,应当尽量复印齐全,并要求医院在每张复印件上加盖印章。
    (二)确保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
    (三)保存好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
    (四)保存好有关录音或其他视听资料。
    (五)查阅复制书证的注意事项。
    (六)收集工伤事故证据的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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