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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没有离婚文件。我找不到文件。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3-27 06: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一、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签订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子女抚养和教育;
    4、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是:
    离婚协议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个方面:
    1、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
    2、房屋产权在离婚前未过户;
    3、一方放弃财产分割;
    4、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过低;
    5、未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
  • 离婚协议书有关财产分割的效力:
    应分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基于离婚签订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并已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如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反悔提出诉讼的,应认定未生效,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本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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