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二)相关处理方式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共同侵占单位财物如何定性处理?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按主犯的基本特征定性,如主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那么同案犯都定贪污罪;如主犯的身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同案犯定侵占罪。另一种意见是: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公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全案郁定侵占罪;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分别定罪,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定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定侵占罪。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0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15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00年06月30日实施日期:2000年07月08日】
为依法审理贪污或者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现就这类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第二条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第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相关知识推荐
欠款1000万还款3600万,到底有理没理?
――贵州六盘水市一起高额违约金案调查今年初,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案件中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销售主管被控贪污3000万
29岁的原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民品部市场销售主管黄炜,因涉嫌贪污被提起公诉。记者今天获悉,
广东人大代表侵吞3000万潜逃续:卷走1200万贷款
广东人大代表侵吞3000万潜逃续:卷走1200万贷款2009-07-2909:00:35【字号大中小
高校辞职违约金规定
高校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才需支付,如服务期和保密竞业限制。本
三年以前赌博还处理吗
赌博行为是否会受到法律处理,与行为发生的时间有关。本文将解答三年前的赌博行为是否仍会受到法律追究和处
终止合同还可以要求违约赔偿吗
合同终止后能否要求违约赔偿?答案取决于终止原因。因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终止,可追究违约责任。若双方
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及注意事项。主要包括房东和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
厂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赔偿
厂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赔偿?本文详细解读了交通事故的法律定义、要素及处理流程。若符合交通事故定义
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些
股份公司如何设立?本文详细解析了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的具体程序,包括认购股份、选举董事会和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