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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一个旅游社,付了订金可是沒有签订合同,旅游社合同书上写着在她们订购机票和酒店住宿以前能够退钱,可是我退款申请她们不给审理而且帮买了飞机票,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情该如何解决,订金退的回家吗

综合法律 2020-04-12 15: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旅游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等行为,已构成违约,你有权要求旅游公司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的合理费用的。
    2、旅游公司为达到规避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等违约行为,以“大石头多排险、高原反应”等所谓理由哄骗对你们放弃原订行程,是提供服务中的欺诈行为,你可请求旅游公司双倍赔偿其遭受的损失的。
  • 您和对方实际上是签订了相关的合同的,但是到底是先签订的合同还是先付的款,这是很难证明的。按照社会生活的常理,作为一个理性的成年人,在签订合同时首先看合同的内容,对合同内容认可后再进行付款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您现在说对方是要求您先付款,后签订的合同,这与生活常理明显是相悖的,即使您说的是事实,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很难让人信服。对于这种行为,可以认为是公司进行了欺诈,但是法律上的一切都是需要证据来证明的,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所说的事实,那么不能令人采信。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对您进行了欺诈的,应该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合同,返还您支付的费用。
  •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
    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话怎么办?《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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