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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结婚之前,我父亲和他的情人可以互相沟通。他们给了我9万元作为礼物。现在我父亲的情人要求我父亲离婚。我母亲不想和他们说话。我父亲的情人要我还钱,准备起诉我威胁我母亲和父亲离婚。我有义务还他们吗?

离婚 2020-04-07 03: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的诸多事项达成合意,可以指定离婚协议书并蛋糕有关部门登记即可,如果不能,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到法院请求判离。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划分双方的共同财产,然后根据相应的原则,通常情况下由夫妻双方能够进行均分,如果一番更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一方应当照顾另一方的可以由一方适当少分。
  •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如果有如下情形,男方可以主张对方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彩礼的一些具体问题及解决
      
    1、返还范围:是不是男女双方在恋爱中所有赠送物都应返还?彩礼到底包括哪些?这是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只有解决好彩礼返还范围,才能切实维护好双方的利益。笔者认为,以下两个方面应该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畴:

    一、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二、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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