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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与摩托车相撞,同时伤到一行人。我方为驾驶摩托车的。现协商解决。赔付我方8万,系10级伤残,行人要我方承担50%的责任,赔付2.5万,保险公司赔2.5万。合理吗?我方无交强险

保险纠纷 2018-08-31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汽车相撞,属于交通事故,建议及时报警,至于责任的大小一般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 报警后可以由交警参照道路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从而划定责任或作出不能认定责任的说明。否则双方只能起诉,在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不能举证者要承担不利后果。 需要说明的是机动车均应当购买交强险,否则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没有驾驶证也并不一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另,你妻子可以告诉你和对方,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方乘坐也同样可以告诉对方驾驶员和你,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纠纷较为错综复杂,如果成诉建议委托执业律师参与代理。

  • 1.车子不要动,直接报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让你自己拍照然后去理赔中心,这也没问题的。
    2.如果你买的保险为不计免赔,不在现场也可以报警,让保险公司赔偿,但是只赔偿70%。
    自己车子损坏的话要看你有没有买商业车损险,普通的交强险只是对第三者的赔付,如果你撞的门坏了事可以赔的,买了车损险的话直接在现场报保险公司,查勘员到现场拍照以后就可以全额赔付了。
    首先要确定车子已经通过年审,而且不是酒驾哦,要不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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