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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月份出的交通事故.肇事故也给处理了.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可对方到现在始终不给.我想起诉.想问一下如何起诉.需要哪些费用.费用由谁拿.

交通事故 2018-08-31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 一、出了交通事故不去处理可以吗  当然可以,但是会有严重后果。既然都清楚事故的双方,明确了责任,就应当积极去应对。  第一先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二要求对方出具所有因交通事故所花费的治疗费用等票据;  第三若能协商解决就协商,快捷省事。协议做好,不要留“后遗症”;  第四若不能协商迅速解决,可寻求诉讼途径。  
    二、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是怎么解决的  如果各方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则直接进入快速理赔程序,即:事故车辆到维修机构维修(车主可自行选择维修机构)后,车主提交索赔单据。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由全部责任方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各方负同等责任的,各方保险公司分别对各自承保车辆进行赔付。如果任何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则需到服务点市交警部门设置的交通事故处理窗口要求出具《事故认定书》,然后按各保险公司正常理赔程序处理。  
    三、不适用双方协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事故车辆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五)事故车辆未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依法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其他情形。
  • 您好,产生了纠纷如果没法协商解决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到对方所说的保险公司询问可知对方所说是否真实。对方全责您正常治疗产生的全部费用都应当由他支付。自行车如果通过修理不影响正常使用不能要求赔偿一辆新车。
    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重要证据您需要自己保留,可以给对方复印件。护理费、误工费也在赔偿范围之内,可以向对方主张。交通事故如果没有构成残疾的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建议您走法律途径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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