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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信息和银行卡账号照相给了他人,他能用于网上借贷吗

银行 2020-04-15 12: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网络借贷存在缺陷,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容易泄露,造假。
      
    (1)网络借贷虽然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以及其他渠道对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调查,但这只是贷款的最基础部分,借款人的信用、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用途很难跟踪调查,这是最大的风险所在。
      
    (2)尽管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审核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但是这些身份证件存在造假的可能。
      
    (3)对于网络借贷中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的现实,网络借贷平台对此亦无能为力。
  • 与普通业务相比,网上银行业务主要具有申办手续简单,内控风险低,业务处理快等特点和优势。  与传统银行业务相比,网上银行业务有许多优势。  一是大大降低银行经营成本,有效提高银行盈利能力。
      开办网上银行业务,主要利用公共网络资源,不需设置物理的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减少了人员费用,提高了银行后台系统的效率。  二是无时空限制,有利于扩大客户群体。  网上银行业务打破了传统银行业务的地域、时间限制,具有3A特点,即能在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这既有利于吸引和保留优质客户,又能主动扩大客户群,开辟新的利润来源。
      三是有利于服务创新,向客户提供多种类、个性化服务。  通过银行营业网点销售保险、证券和基金等金融产品,往往受到很大限制,主要是由于一般的营业网点难以为客户提供详细的、低成本的信息咨询服务。
    利用互联网和银行支付系统,容易满足客户咨询、购买和交易多种金融产品的需求,客户除办理银行业务外,还可以很方便地进行网上买卖股票债券等,网上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合适的个性化金融服务。

  •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2、“恶意透支“或”信用卡诱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P2P还有一种更广泛的概念,泛指互联网金融,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P2P借贷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司)在收取一定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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