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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欠我一百万人,把房子转到银行贷款,结果没有贷出去,我借钱帮他还债,现在房子是我的名字,请问他还有权收回房子吗?现在他住在房子里,我是吗?

银行 2020-04-02 13: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间,是不能进行过户等行为的;只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后,相关房屋才能进行过户。
      “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
      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买方为卖方提前还贷,买方再贷款的方式。
  • 以抵押担保方式获取银行贷款,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 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对于遗产继承,即使不去进行过户登记,房产所有权实际上也归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所有,因此如果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忘记办理相应的过户登记手续,也享有房产的法定权利,但为了防止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最好还是要去相关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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