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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已被释放,已被判刑一部分,现在罚,现在还有一部分没有得到赔偿,减刑是因为财产没有得到充分执行,已经浮动半年了,请问,我会还是我继续支付,是否有时效法?

刑事辩护 2020-04-08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减刑的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减刑的限度: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3)减刑的程序: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嫌疑人会被先行进行刑事拘留。如果尽心过了案件调查后认为确实有必要进行追究刑事责任的,还会依法开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
    减刑是宣判判刑后在监狱表现较好,减少刑期,投案自首法院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或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也可以从轻处罚,其他还有认罪态度较好、初犯、有悔罪表现等。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有期、无期从减刑之日起算,其余从原判决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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