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协议书离婚后,一方悔约,另一方有哪些方式去实行协议书

离婚 2020-04-14 06: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1.协议离婚中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既然是协议离婚,子女归谁抚养,要不要抚养费,双方协商一致就好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2.子女抚养权确定的规定:如果起诉离婚,法院看谁的抚养条件好就判归谁抚养,一般2个孩子的一人一个,一个孩子判给抚养条件好的,但2周岁一下的判归母亲抚养,十岁以上的会问孩子愿意跟谁。

  • 1、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 (1) 后悔协议离婚时约定的条件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
    情况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情况二: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三: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
    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情况四: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2)后悔离婚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六盘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