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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以后,村里没有再分配。作为一个女儿,她得到了土地,然后搬出了帐户,她能回家要土地钱吗?因为女婿和她后来结婚的孩子,她现在能享受土地钱吗?这块土地可以用作老人吗?

离婚 2020-04-12 05: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迁移后能继承祖辈的财产 一,可以的:
      1,只要是祖辈的合法财产,就能被继承;
      2,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3,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和继承权没有任何关系;
      4,如果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承包所得或者宅基地上的建筑物等,当事人又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继承后,再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的继承人或者第三人,收取转让所得;
      5,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土地遗产法的规定有:
    1、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应当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资料,
    2、申请免税,具体需要携带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3、登记过户,要继承人身份复印件等资料 对土地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是对使用权的继承而非所有权。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处理可以通过遗嘱进行确定,没有的话只能由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法进行继承。如果老人还有自主意识的话,可以让老人进行遗嘱公证,确认继承人
  • 女儿嫁出去户口迁出去又迁回如果是指父母的承包地:女儿户口已经迁出的,不能再要求继续耕种。
    承包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不是遗产,不能完全适用继承。如果女儿户口还在村里,而且是签承包合同时的家庭共同承包人,女儿才可以要求继续耕种到承包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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