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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于16年6月签了一份保证合同,贷款人于17年5月刚开始就沒有还贷款利息了。如今债权人于18年1月提起诉讼贷款人及其我爸爸,我想问一下我爸爸是不是必须执行连带担保责任,還是说早已已过6月的担保期限。我爸爸于16年6月签了一份保证合同,贷款人于17年5月刚开始就沒有还贷款利息了。如今债权人于18年1月提起诉讼贷款人及其我爸爸,我想问一下我爸爸是不是必须执行连带担保责任,還是说早已已过6月的担保期限

诉讼 2020-04-01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如甲以自己所购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40万元买房,此处设定担保物权就是为了确保银行40万元债权的实现,甲到期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就抵押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我国于1995年制定担保法,规定了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五种担保形式,其中抵押、质押、留置属物权担保。物权法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作了进一步的补充、修改、完善。
    对担保物权适用的范围及反担保,担保合同的属性及无效的法律责任,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关系,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与具体运用都作了更为全面、具体的规定。
  • 民间借贷的担保有期限。担保期限按担保方式不同来分别计算:一般分为2种情况。如果在担保合同中民间借贷担保人约定了担保的期限,那么以约定的期限为准。民间借贷担保人如果没有约定具体时间,一般担保期间为6个月。
    如果已经超过6个月的,那么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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