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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个屋子俩家人住,有一个男的一个人住男29,还有一个老太太80了还有孙子一起和租的房子,有一天那个男子把老太太抱起来了,他孙子听到老太太喊了,男子自制了,不一会他们家人来了管这个男的要5000元,身份证也扣留,还甚至还打了这个男的,还说是惊吓到老太太,男子被逼无奈才报警。警察还没有来的情况下,算什么,男子报案了,老太太家里人告诉警察说那个男子强奸老太太,在抱的情况下没有够成强奸,强奸罪最轻的判多少年,

综合法律 2018-08-31 1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所谓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触犯强奸罪的应该如下判处: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一般有以下几种: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  
    (6)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外,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236条第1款、第3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命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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