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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作15年前三年没有社会保险,目前企业管理不善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同意补充社会保障但社会保障局不能进入,企业不给现金补偿,企业必须作出书面决定支付,例如可以出具证明?

保险纠纷 2020-04-08 1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经济补偿,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
      
    2、加班费,是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工作日加班,支付
    1.5倍工资;周末加班支付2倍工资,节假日加班支付3倍工资。
      
    3、公司不支付的,那么劳动者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相关赔偿,公司还是不执行的,上诉法院解决。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未为您交纳社保,《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的,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单位拒绝缴纳社会保险的,您可以向社会保险部门进行投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如果因为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保的行为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可以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3.公司拖欠您工资。这是违法的,公司应当足额支付您工资。无故拖欠,工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 社保可以补缴的,补缴和连续缴纳的区别就是,如果你要补缴很长时间以前的,那交钱的时候除了要交本来应该补上的保险费以外,还要交一部分滞纳金。单位补缴和个人补缴的区别就是单位补缴的话,单位是要承担一部分的,个人补缴的话,就是所有钱都要自己出了,但是有些情况,是不允许个人补缴的,只能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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