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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接任一个企业,我盆友恰好必须申请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期待我接任的企业给他们盖一个章(企业控股股东证明文件),我觉得企业先使他接任把章给盖了,随后我再变动帮我。那样我是不是就不用负责任了。

公司企业 2020-03-31 1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抵押贷款根据利息计算和本金偿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渐进式抵押贷款  这种贷款是在偿还期根据借贷人的收益水平规定合理的、不等的偿还额,或每次还款额相同但还款的时间间隔逐渐变小。计算每分段还款期的还款增加幅度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2)递减式还款抵押贷款  这是指先固定每个还款期所需偿还的本金,然后以日息计算每期应付的利息。例如在第二个还款期时,从总贷款额中扣除已还的本金,以此作基数来计算本期应付的利息。因此,贷款人应付本息逐期相继减少。  
    (3)定息抵押贷款  这是指金融机构在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时,在整个还款期限内固定抵押贷款利率的做法。这种抵押贷款方法。对借贷人来说,好处是能够准确地测算出他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的支出,但要承担比目前市场利率还要高的抵押利率。这是因为通常金融机构为了减少风险,并不固定整个还款期的利率,只固定一段时间的利率水平。  
    (4)重新协议利率抵押贷款或滚动抵押贷款  这是指抵押贷款在还款期限内每隔3年、4年或5年,允许双方重新协议抵押利率。有些金融机构将这种抵押形式与渐进式抵押贷款相结合加以运用,吸取二者各自的优点。利用渐进式抵押贷款可以减少初期偿还金额,能够促使更多的人利用抵押贷款,而利用重新协议利率抵押贷款可以使贷款人在利率上升后将损失转移给借贷人。但有时会给借贷人造成双重不利的影响,即一方面利率上升增加了借贷人的还款负担,另一方面渐进式抵押贷款又有计划地增加了借贷人的还款额。  此外,还有比例升值贷款,增快还本抵押和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等形式。;
  • 对于有车有房的人来说,在缺乏资金周转的情况下,可以将房、车变现,但是对于无房无车的人来说,是不是就贷不到款了呢?不是!现在一些银行针对此类人群推出了个人工资贷款。  所谓个人工资贷款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借款人每月的工资收入为依据,
    按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并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该项贷款主要用于个人消费需求,且不需要任何抵押担保。  不过,借款人申请个人工资贷款时,必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借款人要有固定的职业、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是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相关知识  申领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三、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持有与贷款人指定经销商签订的指定品牌汽车的购买协议或合同;  
    五、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证人为贷款人认可的具有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六、购车人为夫妻双方或家庭共有成员,必须共同到场申请,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应填写委托授权书,并签字盖章;
    七、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存有不低于首期付款数额的购车款;  
    八、落实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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