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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家人将对方打成轻伤拘留,检察院逮捕证在一个星期后已经批下来了,当我们和对方已经私了了,但案子还是交到了检察院,人怎样才会放出来啊、必须等判吗、律师介入可以不用等判吗?还是有其他办法?

交通事故 2018-08-31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拘留不一定会被判刑,即使是刑事拘留也不一定会判刑,要看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是要判刑的。刑事拘留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刑事拘留是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 交通事故以后警察对驾驶员实施拘留措施的,究竟要拘留多久,需要看这个案件的处理进展情况。因为,正式的拘留时间是不能超过15天的,但是,如果警察已经对驾驶员实施拘留措施的,基本上是这个驾驶员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所以,在公安系统完成了证据收集之后,会把肇事驾驶员转移交给检察系统,由检察院负责案件的公诉和移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刑期,超过拘留时间的天数会直接计算成为刑期时间,所以,究竟要拘留多久,一般情况下,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
    不过,这个等待案件正式审判的时间,当事人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 根据法律规定,受到他人故意伤害的,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后进行进一步审查和伤情鉴定,如果造成受害人轻伤的,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符合立案条件,并通过侦查获取有关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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