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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我和男朋友介绍了我和男朋友,约会了一年多,今年在男友家里,男人要求结婚,谈论新郎和双方不同意!在发现怀孕后,男人以为我骗了他的家人钱,女人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3-30 0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合本案来看,您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属于婚姻关系,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第二,再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也就是说,虽然您们双方不是婚姻关系,但是孩子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关于抚养费的数额,依据上述《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三,若男方不依法承担抚养义务,那么您孩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用,但是这是民事责任,不涉及刑事犯罪,故不存在坐牢的问题。
  • 法律上,给予和收受彩礼行为的构成要件是:
    1、给予和收受彩礼双方当事人要就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形成合意。如果双方没有就订立婚约形成合意,一方当事人只是为了取悦对方当事人而给予的礼物就不能认定是彩礼,而只能认定是一种赠予行为(如果你是女方,要从此方面寻找事实依据)。
    2、要有给予和收受礼金或礼物的事实(质疑相对方的证据材料能否证明出此项事实)。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将礼物或礼金交付给对方,也不能把其准备送给对方的礼物或礼金认定为彩礼。也就是说,准备送彩礼的一方在未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而准备送出的礼物,在法律上不能看作是彩礼。 因此如果存在上述情形认定了一方给与且另一方收受彩礼,而收受彩礼方处于欺骗目的的可以依法请求法院要求该方返还。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结婚男方给付了彩礼女方接受,后来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存在相关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女方退换彩礼,但是一定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你给的情况下,女方拒绝给付的话男方是不能要求对方给付的,所以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尽量达成协议,如果实在不行再通过法律的途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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