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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你!我和院子有一个座位,土地是我母亲的家,房子是我的丈夫和我建的,现在我们想离婚,丈夫要把权利转让给我们的儿子,19岁的儿子,请,土地使用卡持有人保持一样,转让权?谢谢!

离婚 2020-04-02 0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集体土地使用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  
    一、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二、办理土地证过户所需费用  国土部门收费(皖价费〔2008〕113号)  
    1、土地证工本费20元  
    2、土地登记费30元。
  •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需要些什么相关手续? 需要的手续有: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旧的土地使用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领取新土地使用证。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就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的予以约定,通常情况下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的约定生效。因为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女方享有的属于债权,并非物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以房产登记为准。
    建议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就不会再有任何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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