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问一下,我怎么能得到离婚协议,我能自己得到离婚协议吗?

离婚 2020-04-17 14: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主要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一个协议。
    必须由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后的书面离婚协议方可生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具体包括下列各项:
    1、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
    2、小孩抚养权归属;
    3、小孩抚养费;;
    4、小孩探视权;
    5、财产分割;
    6、其他约定;
    7、违约责任。
  • 离婚协议书如何写共有房屋分割
    1、夫妻结婚前其中一方购买的房产,而且是付清所有房款的,取得房产证的,这是属于这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在离婚房产分割范围内;
    2、夫妻结婚后,其中一方那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产,也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在离婚房产分割范围内;
    3、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全款购买的房产,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才离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其中一方出资的份额差距有多大,在离婚后参与房产分割。
  • 通常情况下在协议离婚过程中需要制定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黔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