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们家小孩出生医学证明丟了,现在我和小孩爸离了婚假如申请办理证实还必须我的生份证和户口簿吗?

离婚 2020-04-17 14: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生医学证明与抚养权没有直接的关系,父母争取孩子抚养权参考如下法条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办理出生证明:   
    一、办理出生证明所需的材料:   
    (一)初办出生证明   
    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2、具备下列材料之二者可作为亲子关系的旁证:   
    (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出具的盖有公章和签字的证明材料和当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机构出具的盖有公章和签字的证明材料。   
    (2)具有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助产机构出具分娩证明,并有接生人员签字和助产机构公章。
  • 户籍证明不能代替户口本办离婚。
    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2、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3、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4、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崇左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