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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妇女母亲用丈夫的婚前积累基金购买的保险,离婚要求能否回报?

离婚 2020-03-29 20: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女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一般先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流程为:
    1、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3、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
    (2)经调解协议离婚
    4、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
    (2)通知到庭诉讼
    (3)开庭审理
    5、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 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与处理其它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致,但亦应从实际出发。总的来说我认为应当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享有平等的分割权,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
    2、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没有固定职业,没有住房公积金帐户,没有购房补贴,以后购买住房可能会有困难,会使孩子成长缺少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因此在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时可以适当对抚养孩子的一方予以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当事人自由处分原则是民事案件的特有原则,离婚案件中对住房公积金的处理也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合情合理地分割。但要注意住房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其帐户没有可转让性,在分割时不可对公积金帐户进行处分。
    新的司法解释对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做出明确规定,使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有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千差万别,仅以现行婚姻法进行调整是远远不够的,遇到具体案件,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进行解决,通过实践不断地探索、总结和提高,为建立我国婚姻法合理完善的夫妻财产制度做出应有的贡献。
  • 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分割办法:
    一、财产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二、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 住房公积金已经提取,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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