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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房屋拆迁,13年合同和15年后期搬迁到物业卡,直到现在房子建成,也不退回。合同还有效吗?如果没有,怎么办?搬迁地址在地下室,合同中没有解释,开发商付钱给我,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0-04-11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回迁户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要视具体的回迁情况和土地性质来判定的。2,回迁户就是一块地上原有的住户,由于开发商要建楼,把他们的旧房子先拆掉,等新楼盖好了以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再给原住户分配新的房子。
    这样原住户就又回到了原来的住址住上新房子,所以叫回迁户。如原地址商业或其他非住宅用途,安排在其他地址的房子居住,也可称为回迁户。3,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
    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4,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
    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最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 合同失效的情况包括要约失效,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约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拒绝要约是指受要约人没有接受要约所规定的条件。拒绝的方式有多种,既可以是明确表示拒绝要约,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作答复以表示拒绝。一旦拒绝,则要约失效。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可以由要约人撤销要约,一旦撤销,要约便失去效力。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限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要约自动失效。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实质内容作出限制、更改或扩张的,既表明受要约人已拒绝了要约,同时也向要约人提出了一项反要约。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新政下怎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查看对照自己的房屋建筑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能对抗第三者的主张;若没有法定的产权证书的话,是否有规划建设许可证?是否有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有买卖合同?等等,并抓紧时间补办产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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