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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装饰公司签署房屋装修合同时沒有写室内装修何时进行,如今装饰公司

合同纠纷 2020-04-03 10: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已建立劳动关系却始终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企业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不承认其为员工,可参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如下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当事人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是否有效,应该依据合同法去审查。洛阳装饰业内人士根据合同法的原理总结出,如果订立的装饰装修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那么合同将会被确认为无效:订立装饰装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是无效的。
    如果订立装饰装修合同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订立装饰装修合同的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
    双方或者一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是无效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以及对应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基于你自身的原因而未能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则定金不予退还是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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