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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功了,卖方没有把钱给开发商。

房产纠纷 2020-04-15 09: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购房时应查询所购房的产权等状况 首先,要要求出卖人提供开发经营资格证、产权证、身份证等证件,同时还应审查所购房屋是否有共有人,是否正在出租,有共有人是否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出卖意见和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有租约是否有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 其次,要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情况,包括产权人、共有人、土地使用年限、有无违章建筑、有无抵押、有无被法院查封等情况 再次,要分清所购房屋是什么性质、什么类型的房屋。是“房改”房、普通商品房、安居房还是集资房、解困房,因为某些特殊类型房屋个人只拥有使用权或者只拥有部分产权,有些法律禁止买卖,都必须审查清楚。
    五、所购房屋存在缺陷怎么办
    1、明显的或已被告知的缺陷 买房人一般在接收房屋时,应该进行验收,对于一般检验就可发现的缺陷必须在接收时提出,在接收后提出,出卖人不再承担责任,一般缺陷,出卖人应负责维修或减少房价,重大缺陷,购房人可以退房。
    2、隐蔽的缺陷 需经专门鉴定才能发现或在使用过程才能发现的缺陷属隐蔽的缺陷,对于隐蔽缺陷,买受人应在接房屋之日起两年内向出卖人提出,出卖人应承担责任。处理同上。
    3、隐瞒的缺陷 对于出卖人明知而故意隐瞒的缺陷,买受人任何时候提出,出卖人均应承担责任。
    六、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发生转移,而不能分离。
    七、对房屋买卖的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处理办法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房地产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价格通知书后15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复核结果15日内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购房合同就是财产证明,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 合同没有违约金,并不代表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仍然需要赔偿,只是赔偿金额和方式不一样。如果有违约金的,那就按照违约金来,没有违约金的,就是赔偿造成对方的损失。
    不过总体而言,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对你比较有利,对方必须举证自己的损失,一般是金钱债务,那就是利息。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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