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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县级行政机关工作十年了,工资很低,没有交任何养老金保险,请问律师怎么办?谢谢谢

保险纠纷 2018-08-31 16: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老金应该每个月按时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养老金缴纳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目前,只有养老保险个人待遇适合缴费工资额度挂钩的,缴纳的多,缴费指数就高,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虽然以前缴纳的低,现在高,计算待遇的时候要求平均指数的。
  •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来源是由职工所在企业以及职工在职时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纳的,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与专门机构管理。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
    1.4%。  
    2、死亡待遇。
    (1)丧葬费
    (2)一次性抚恤费
    (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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