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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署买房合同,合同书表明哪天前交货订金,未到交订金前,卖家说不卖了,订金给她也不愿意收,这一能够索取合同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 2020-04-12 11: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赔偿买方。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 没有约定的话,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没有租到店面的实际损失,可能包括为了开店而前期投入的而且没法挽回的钱,定金双倍返还的钱(如果商场收了他定金,违约是要双倍返还定金的)等。
    比如,如果是卖活鲜,没了店面而导致的腐烂损失等,当然对方还是有义务把货物处理掉以尽量减少损失的,没能够挽回的损失由你来陪。再比如,对方已经进货,由于没有店面需要推掉已经购买的货物,那么退货时少退的钱也由你来赔。
    对方的损失,需要他自己去举证。
  •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毁约,买方可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需要依照下列情况来确定。
    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规定,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缺失。
    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而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 定金根据性质不同有种类区别,一般包括订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你跟卖方在订立定金合同时,是否有明确约定。如约定为订约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未约定为订约定金,那么一般就是指违约定金,你们已经约定订立书面购房合同,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之前,违约更无从谈起。这些都应该有细致、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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