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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经嫁给他16年了,他经常骂我,说些非常不愉快的话打我,现在我和他有三个孩子,一旦看到孩子不太老,现在孩子可以自力更生,我想离婚,但他也怕打我,他就会拿走我宝贵的东西。

离婚 2020-04-07 11: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想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
    对于婚姻债务,《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依据我国《婚姻法》,结婚的条件总结如下:
    1、婚姻自有,男女必须完全自愿结婚。
    2、拟结婚的男女,我国男女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双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者任何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男女,禁止结婚。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5、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 夫妻离婚孩子怎样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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