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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主厨的。进去的情况下哪些合同书也没有的。立即工作就可以了。可是干了还不上一个月。我认为不宜自身。因此就提早一个月离职了。一个月后老总不帮我走。我非得走。老总却说不帮我薪水。能到劳动局告他吗。

综合法律 2020-04-01 17: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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