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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一件事不太好,我和丈夫情感上没有什么不太好,仅仅我老公太听爸爸妈妈话了,如今婆婆撵我走,我老公都不与我已过,我老公没主见,可是我完婚2年有一个一岁多的闺女,和肚子里一个,可是也没有结婚证书,我可以有赔偿金吗?婆婆一件事不太好,我和丈夫情感上没有什么不太好,仅仅我老公太听爸爸妈妈话了,如今婆婆撵我走,我老公都不与我已过,我老公没主见,可是我完婚2年有一个一岁多的闺女,和肚子里一个,可是也没有结婚证书,我可以

离婚 2020-05-07 15: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
    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
    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补领结婚证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相关知识  结婚条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积极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消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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