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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父母手中的房子没有房地产证书。

房产纠纷 2020-05-03 1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也是可以卖的,但是房主要想点儿办法,如果房主想要出卖暂时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子,买方如果不放心,你可以先跟买方签订购买协议,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之后再进行交易:
    1、双方经过看房、验房、验产权过后,买卖的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的交易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接受部门审查,买卖的双方向房地产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手续后,管理的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房屋的产权。
    2、办理过户的手续,进行房屋产权过户的时候,需要缴纳的税费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屋交易费、房屋评估费、登记费、契税等,根据自己所交易的房屋类型,准备对应的税费。
    3、准备好资料过后拿着准备好的税费以及税单等相关资料与资金,到税务部门进行税费缴纳,税费缴纳完成以后,等待一定的工作日以后就能得到房屋过户结果通知了。
  • 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房产证办理流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进行产权登记。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 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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