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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车撞了膝关节,另一方服治疗费一千元,我住了20天医院门诊,如今住院在家里休养,以往10来天了,买车人不处理就是说叫我的病史病况确诊说报报险,我害怕给了他医院门诊的物品,他不服气我剩余的赔付打工营养费这些,我该那么办?我让车撞了膝关节,另一方服治疗费一千元,我住了20天医院门诊,如今住院在家里休养,以往10来天了,买车人不处理就是说叫我的病史病况确诊说报报险,我害怕给了他医院门诊的物品,他不服气我剩余的赔付打工营养

综合法律 2020-04-15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哪些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营养费,  
    1、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2、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  
    3、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4、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5、较大面积烧伤者。  
    6、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主要根据以下因素加以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司法鉴定,提起侵权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编辑本段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 因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而向法院起诉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
    (四)项的规定,应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用10元。
    另外,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在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等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再交纳;并且,如果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或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则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即最后法院只收取5元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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