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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刑事案件向公安机关提起诉讼,如果被告在公安机关的公开案件中不予受理,公安机关不予受理,也不发出不予受理的通知,上级机关或检察机关一定机关提起诉讼,如何解决这种情况?

诉讼 2020-04-04 1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犯罪构成的关键问题: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利用职务之便;三是索取他人财物;四是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辩护律师应当在案件实体上围绕这四个方面做准备,分析嫌疑人是否构成了受贿罪。
  • 你好,绝大部分的刑事案件,从人被抓直到判刑,都要经历三个阶段,也就是说,一个刑事诉讼的完整程序包含: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3、审判阶段(法院阶段)。

  • 1、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2、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3、刑事案件: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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