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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购买了公司新三板上市的股票,但是现在公司倒闭了。 股票的钱怎么办?

股权转让 2020-04-10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关闭,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按法律规定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只支付两倍工资已经很好啦。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什么是新三板?  我们口头说的“新三板”即新三板市场,它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企业。简而言之,新三板就是一个股票交易板块。它对企业的上市要求非常低,主要针对科技型企业,对盈利没要求,但是市盈率比较低。  个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的门槛  个人投资者需要有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并且要求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新三板企业挂牌条件:  
    1、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  
    3、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有限责任公司须改制后才可挂牌。挂牌公司区域不再局限在四大园区,已经扩展到全国。  
    4、“新三板”主办券商,同时具有承销与保荐业务及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新三板市场的挂牌企业可以通过定向增资实现企业的融资需求。  
    5、其他要求:“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的委托时间:报价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报价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新三板”企业挂牌后还须持续开展的工作:持续信息披露,包括临时公告和年报(经审计);接受主办报价券商的监管,接受公众投资者的咨询。  新三板挂牌和主板上市的区别  
    1、服务对象不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资者群体不同。我国交易所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这类投资者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  
    3、服务目的不同。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
  • 依公司股票是否上市为标准,可将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部门核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未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有时泛指上市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  上市公司因其股票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而使其股票的流通性及变现能力极强,这不仅能使投资者通过买卖股票的行为进入或推出资本市场以达到获取资本利得或及时转移投资风险的目的,也可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接受公众及政府的监督。
      非上市公司因其股票不得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缺少稳定、畅通的流通渠道而使其股票的流通性及其变现能力受到影响。故上市公司往往比非上市公司更受投资者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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