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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来告诉你。 我在xxx光公司做员工。 我们以单价结算工资。 公司每周结算工资并在员工上签字。 但是月底结算工资的时候,因为没有工资表,整个月都没有明确表示,是否应该领工资,是否扣除工资,还不清楚。 在这里工作要控制一个月的工资,有时发工资。 我要签上个月的账单,这样合法吗?你好,我来告诉你。 我在xxx光公司做员工。 我们以单价结算工资。 公司每周结算工资并在员工上签字。 但是月底结算工资的时候,因为没有工资表,整个月都没有明确表示,是否应该领工资,是否扣除工资,还不清

劳动纠纷 2020-04-04 15: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个人原因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一定计算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资问题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即劳动争议。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通常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建议协商解决,当然,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
  • 很多老年人认为自己有退休金,就不能再向子女要赡养费,这种认识是不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除非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才能免除赡养义务。退休金是老年人的合法收入,不能代替子女的赡养费,而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二者没有直接关系。
    另外,子女也不能以父母未抚养自己或通过声明放弃继承财产而不承担赡养义务。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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