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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在进行出生公证和户籍公证的当地县没有这个涉外公证资格的话,可以公证给某市的别的县吗?

离婚 2020-04-21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生证明公证需要的材料需要分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没有出境的;二是已经出境的。
    出生公证所需材料
    (一)没有出境的: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和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如:父母有死亡的要求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单位的保卫部门)。
    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如不能亲自来的需要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照片的数量=所需公证书+1。
    (二)已经出境的: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护照的复印件(带照片的一页;和带中文出境章的所有页次),和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如:父母有死亡的要求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单位的保卫部门)。
    需要有《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由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照片与本人相符的公证书,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的数量=所需公证书+1。
  • 外继承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涉外因素的继承中具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我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一、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  
    7.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遗嘱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同法定继承人应提供的1至5项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如该遗嘱为被继承人在域外所立,则该遗嘱还须经立遗嘱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3.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 出生证明公证一般用于涉外,办理出生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没有当地户口的须带原居住地户口簿、身份证和暂住证,申请人是境外的须带护照或身份证;
    (2)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非婚生子女提供亲子鉴定书;
    (4)2寸彩色照片3张(美国4张);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父母的结婚证等。(温馨提示:本人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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