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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提前支付贷款,但他的年利率超过36%。 他不同意我支付低于36%的利息,可以不偿还吗?

债权债务 2020-04-03 16: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规定了民间金融借贷的利率不能够过高,应当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率的4倍。所以如果金融借贷贷款的利率超过这一限度,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属于违法范围,可以向相关的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如果损害到合法权益的,还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来进行维权。
  • 利息支付要求符合合同约定,以合同当事人对利息事先有约定为前提。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利息支付义务。在此,利息的支付必须符合支付要求,具体有两项条件:  第一,支付期限要求。
      包括两项内容:首先是利息清偿的时间,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利息清偿以债务人清偿本金时一并清偿。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利息多少的计算时间。  利息计算的标准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间为准。一般情况下,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但是,在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况下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1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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