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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急病去世,如果没有遗嘱或留下任何东西,就有后妻,老人一直有固定收入,如果能证明存款的一部分是和去世的妻子的东西(妻子去世时给了孩子),是否能算出结婚前老人的个人财产。

离婚 2020-04-09 18: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所有权自然是婚前的个人财产。 婚后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约定,那么实行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共同偿还房屋借款,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意味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当然夫妻双方可以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房屋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
    这样,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 1,房子的归属以登记为准,在结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他名下的,就是他的个人婚前财产。 你家的出资可以认为是对他的借款。
    2.最好保护你利益的方法就是 A,进行公证,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约定该房产由你们按份共有,即你享有70%。他享有30%。谁也不占谁的便宜。 B先领结婚证,再办理买房,结婚后买房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婚后,要是都是你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你的名下也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 “婚姻法解释
    (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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