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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我妻子想离婚。 我不同意他生气离家出走。 我找不到他。 你能去派出所找到他吗?

离婚 2020-04-09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三个月。
    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 通过诉讼离婚的,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3~6个月,二审时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 1、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同意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二是一方不同意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
    2、协议离婚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两人协商一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原告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债务状况的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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