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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酒店打工,最后辞职,雇了我们三个服务员,其中有不满16岁的童工,不给我们工资怎么样?

合同纠纷 2020-04-05 01: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雇佣童工的后果有几种不同的情况,在此给你讲一下:
    第一种,没后果的。具体是指文艺或者体育行业,在未成年人本人和其监护人的同意前提下,雇佣16周岁以下的专业演员、运动员的,比如某些京剧院的小演员、体操队的小运动员等等,这就是合法的童工。
    第二种,一般违法的雇佣童工。具体一般是普通的公司工厂雇佣童工的。这种一般视其轻重承担相应的如罚款、拘留等行政责任。
    第三种,构成犯罪的雇佣童工。即《刑法》中的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所谓“危重劳动”一般有以下三种:
    (1)雇佣童工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
    (2)雇佣童工从事高空、井下作业;
    (3)雇佣童工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
    希望能帮到你。

  •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礌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如果当事人已经年满16周岁,靠打工生活,不属于童工。童工,是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打工生活的人。法律链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 雇佣童工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手段:
    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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