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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放高利贷犯法吗? 你放高利贷犯罪吗?

刑事辩护 2020-04-10 15: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六条 [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贷款通则》(
    1996.
    6.28 中国人民银行令
    (1996)第2号)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以上的规定已说明了高利转贷罪追诉标准,希望对你有帮助。
  •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贷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国家法律规定超过基准利率4倍则算高利贷。2018年的基准利率为
    4.9%,4倍利率则为
    19.6%,年率超过
    19.6%,算高利贷。如1万元的借款,利息一年不应该超过 1960元,超过部分算高利贷。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指出,民间借贷不允许年利率超过36%,如果超过这个标准的利息就是无效的。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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