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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由对方负责。 因为交通事故我住院了八天。 出院时没拔线。 医生建议休息两周。 从现在开始已经过了两个星期,拔了线。 眼缘的拔线位置和脸上留有伤痕,没有达到评价标准。 该怎么赔偿呢? 我在做劳务。 我的工资是劳务费。 如何计算误工费和其他费用交通事故由对方负责。 因为交通事故我住院了八天。 出院时没拔线。 医生建议休息两周。 从现在开始已经过了两个星期,拔了线。 眼缘的拔线位置和脸上留有伤痕,没有达到评价标准。 该怎么赔偿呢? 我在做劳务

交通事故 2020-05-01 08: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
    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确定误工费有两个重要问题:一是误工时间,一是受害人的经济收入状况。  关于误工时间  《解释》将此分为非持续性与持续性两种。
    非持续性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证明确定。持续性误工的时间应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即受伤耽误工作之日起到定残日前一天。定残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即不再赔偿误工费。
    如果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死亡的,误工时间从侵权行为开始起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  证明时间的证据是医疗机构关于治疗情况的证明,比如出院小结,能证明住院多久,住院时间就是误工时间,或者是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也是误工时间,或者是医院诊断患者已经治愈的时间。
    构成残疾的,则由伤残鉴定书表明的定残日期确定。死亡时间也由医院的死亡证明确定。
  •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工资计算发生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诉书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将决定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
    被受理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应按时交纳仲裁费用,被诉人应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
  • 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实际上就是误工损失的范围。是指受害人因暂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因无法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而遭受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和因丧失一个确定的工作机会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以及受害人为避免收入损失而支出的相关费用。
    在司法审判实务中,为了使受害人在治疗期间仍能够维持基本的收入状况,一般将误工损失的认定为受害人的整体收入状况为依据,而不应将基于一时一地的劳动合同的报酬认定为误工损失。
    但如果这种临时性、随机性的劳务收入构成受害人收入的主要来源的话,由于此类收入的不固定性,应将此类受害人确定为无固定收入者,并按无固定收入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予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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