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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4年,有一个女儿,夫妻感情不合,准备离婚,结婚买房。 离婚,家里和女儿怎么判断?

离婚 2020-04-18 14: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女儿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另一方应另行支付。这种观念是不妥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婚姻法解释
    (一)中,已明确指出,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 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一般需要平均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 1、首先要分割共同财产,如果男方的出轨行为你没有证据的话,那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人一半。男方父亲的房屋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如果你是一个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是不存在赡养费的,只有抚养费。抚养费是针对你俩四周岁的女儿的。未实际抚养女儿的一方需支付抚养的一方的费用。一般为工资的20%-30%。教育费、医疗费一人承担一半。

    3、如果你想做到对自己有利的话,那你就必须找到男方出轨的证据,这样你就可以要求赔偿。其余的建议你请律师,因为这不是三言二语说得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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