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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人买了一年的事故保险,在此期间因精神问题自杀,请保险公司赔偿吗?

保险纠纷 2020-04-15 10: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财产保险赔偿有依照比例赔偿方式,比例赔偿方式,又称责任赔偿方式。当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或重置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即保险赔偿与损失数额的比例,等于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
    其计算公式为保险保障程度=保险金额/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100%
    保险赔款=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
    保险保障程度最高为100%。如果保险金额超出财产实际价值,则超出的部分无效。
    例如,保险财产在损失时的实际价值为100000元,保险金额为90000元,财产损失金额为60000元,则保险保障程度=90000/100000X100%=90% 保险赔款=60000×90%=54000(元)。
  • 消费者购买了旅游意外险,在旅游发生意外时,可通过诉讼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根据保险条例第五条 旅行社办理的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下列赔偿:
    (一)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二)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
    (三)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
    (四)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五)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
    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处境旅游的旅游意外保险中上述各项赔偿的比例,由旅行社与承保保险公司商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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