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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农村,我有个妹妹,我结婚五年有一个女人,户口在我家,我丈夫的户口还没有搬,现在我和妹妹想分居,父母一个人抚养,这样可以分开吗?

离婚 2020-04-06 1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1958年1月9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 孩子没户口是不合法的,要及时为孩子办理入户手续。一般来说,孩子上户口需要的证件为:
    1.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2.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5.孩子的准生证。
    6.落户单位同意接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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