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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钱给他人,签借合同,有借款人住房贷款担保一人,别人不还,我申请诉讼,判决只是判断对方还款和利息,然后逾期支付延期履约利息两倍。我可以申请执行对方住房还款协议吗?

诉讼 2020-04-12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执行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如果有利息的,应计算出到申请日的具体利息数额),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加盖印章或签名。涉外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附有中文译本的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如申请人为外国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才具有效力。如申请人为香港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律师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如申请人为澳门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澳门公证机关公证,才具有效力。如申请人为台湾当事人的,经台湾公证机关证明,可承认其效力。


    7、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属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仲裁裁决等,应提交证明送达日期的材料。


    8、填写申请执行表。


    9、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入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入对被拆迁入给予补偿。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入应当对被拆迁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入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由此可见,根据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可以看出,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人就已经签订的租赁合同达成解除关系协议的,或虽未达成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协议,但对承租人给予了妥当安置或产权调换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入给予补偿。
    同时,拆迁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迂入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房产抵押是指房屋的屋主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仍房屋的产权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有收取利息的权利,而没有使用和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
    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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